销售人员离职提车要换门店,换门店要涨价
据《1818黄金眼》报道,浙江宁波的小秦在去年11月订购了一辆比亚迪秦,现在4S店不让提车了,原因是销售和销售经理都离职了,如果要提车需要换一家门店,而且要涨价提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1月份小秦在宁波慈鑫4S店订购了一辆比亚迪秦DM-i,约定价格为12.98万元。年后,小秦来到4S店询问何时可以提车时,却被4S店告知无法提车,原因是销售和销售经理都离职了,原来的销售人员将订单转让到其它门店的销售人员,如果要提车的话需要换门店,而且要涨价提车,大概需要多交6000元。
不过,小秦认为,自己是跟4S店签订合同,当时收款的账号显示也是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销售和销售经理的离职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小秦表示,慈溪在宁波有两家4S店,一家是在宁波市鄞州区下应北路,一家是在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接手小秦订单的销售以前在鄞县大道的4S店上班,现在转到下应北路的4S店,负责人的意思是让小秦到下应北路的4S店提车。
负责人解释,订单上的销售和销售经理此前都是4S店的人,后来两个人都离职了,销售就将订单转让到同店的销售人员帮忙交车,后来这位销售人员又转到了下应北路的门店上班,所以小秦应该去下应北路的门店提车。不过,负责人也提到,销售离职的话要把订单处理好,未交车的订单需要安排客户到本店提车,此次事件的责任在于销售个人,没有按照程序交接。对此,小秦认为,这是集团内部的事情,不应该牵扯到他。随后,4S店负责人表示,车子到了(下应门店)的销售会安排交车,如果销售不承认的话就让销售自己贴钱。
随后,小秦来到慈鑫下应北路店,处理小秦订单的销售表示,他只负责交车,其它事情一概不知。该销售表示,之前是在慈鑫鄞县大道店上班,跟小秦签订合同的销售是朋友关系,在销售还没有离职之前,自己就已经来到了下应北路店上班,由于销售离职了,出于朋友关系还是帮忙交车,但是自己也仅负责交车,对其它事情一概不知。至于让他承担订单损失,其表示,经理并没有提及,自己也要问门店的领导。
随后,慈鑫下应北路门店的罗经理表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交车,订单的价格是12.98万元,现在已经涨到了13.88万元,其中产生的9000元损失由4S店承担。不过,随后小秦又反馈称,本来下应北路店的经理打算让销售小陈来承担损失,但是小陈不愿意承担,表示只能退单,但是小秦又不接受退单,最终小秦将该情况反映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