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沃被指侵权,官方致歉!
沃尔沃被指侵权,引发市场热议。10月18日,GALA乐队在其微博上公布一则律师函。律师函显示,沃尔沃汽车在五四青年节发布的一则广告中原封不动盗用了GALA乐队的歌曲《YoungFroYou》,但使用该歌曲并没有得到GALA乐队的授权。GALA乐队表示,律师在对方侵权行为发生后很快联系沃尔沃公司,希望能够严肃面对向乐队道歉却被拒绝,但律师在与沃尔沃接洽时,沃尔沃对于侵权这一行为表示承认。当律师进一步要求道歉时,沃尔沃直接拒绝,随后不再搭理GALA乐队。
公开资料显示,GALA是中国内地摇滚乐队,成立于2004年1月,由苏朵、石亮、苏依拉、于政组成,2004年3月发行英文专辑《Young for you》,同名歌曲正是此次沃尔沃广告所侵权的作品。
在多次未收到沃尔沃的相关回应后,GALA乐队多次提到沃尔沃品牌代言人罗永浩:“曾经的罗永浩老师非常支持音乐人勇敢发声,现在他代言的品牌侵犯了我们的音乐著作权很遗憾至今未得到老师回应。”
11月3日晚,沃尔沃汽车官方微博就“侵权GALA乐队歌曲事件”发文,对侵权行为道歉。沃尔沃表示,沃尔沃汽车一直非常尊重原创与知识产权。此前因代理公司的工作失误及沃尔沃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了对GALA乐队一首音乐作品的侵权,对此我们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沃尔沃汽车已第一时间下架该侵权内容,并积极推动对该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目前我方正在与版权方积极沟通,寻求妥善处理方案。同时,沃尔沃汽车也会在今后的传播工作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审查流程,尊重并用心对待每一件倾注心血的创意和作品。
同时,代理公司朗知传媒也发布了致歉信:我司制作的《你们的热烈与澎湃,由我守护》的23秒车型混剪短视频,在沃尔沃汽车官方抖音账号发布。其后,我司获悉该短视频配乐《YOUNG FOR YOU》未经GALA乐队授权涉嫌构成侵权行为,对此我们非常抱歉。在此,就该事件中的工作疏漏造成的重大纰漏,我司向音乐人、歌曲的原唱GALA乐队及相关权利方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接受所有侵权涉及的赔偿条款,希望能够得到妥善解决。今后我司将提高员工尊重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也会更加严谨对待每一个传播载体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原创作品。
不过,对于朗知传媒致歉信中所称的“我司向音频内容作者GALA乐队表示诚挚的歉意”部分,GALA乐队表示,“我们不是音频内容作者,我们是歌曲的原唱,是音乐人!你才是音频内容作者,你们全朗知都是音频内容作者!!”
《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即法定许可情形)的除外。在广告等商业用途中使用音乐作品,并非《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情形,应取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就音乐作品而言,授权许可是指词曲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同意他人在特定期限和地域范围以特定的方式有偿或无偿使用其享有的著作权或邻接权的内容。也就是说,企业在使用背景音乐进行宣传前,应当先获得该音乐作品的合法授权。
业内专家提到,汽车品牌和平台方通常会选择采用事后审查机制,在问题发生以后进行整改道歉消除影响,而更为有效的监管方式是过程管控,它要求企业介入到整个创作过程中,并对于每个创意源头的来龙去脉掌握透彻。
天眼查显示,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由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今年10月,该公司因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